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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斯密在第五章说,产品纯由活劳动生产时,产品的价值(产品换回的生产其他产品的劳动)就全由劳动者获得;价值由生产该产品的劳动决定,即等价交换或等劳动量交换。这个结论,俺已经彻底批判而否定了。
斯密在第六章说,产品生产中要用到资本和土地时,也就是产品要由劳动、资本和土地相结合而生产时,产品价值就不全由劳动者获得,资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都分割了产品的价值。
那么问题来了。
在第六章所说的生产情形下,一产品还遵循与其他产品等价交换(等劳动量交换)的原则么?
从斯密的原文看,是的。
在没有考虑土地参与生产时,斯密认为,投资者将材料(即撇开工具机器等投资的投资)授予(原文:供给)工人进行劳动,工人则创造了产品的全部新价值(原文: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这分为工资价值(对应原文:生活资料)加利润,由此,产品的全部价值就包括材料价值加工资价值加利润,且等于产品的全价格(注:此即斯密在第五章定义的价值:产品换回的他种劳动)P43第一段
用个数字例子看斯密的意思。
某种产品生产,投资者供给工人值十五小时劳动的材料,工人用了六小时生产出工资或生活资料的价值,又多工作了六小时,方能生产出一批产品,这批产品能换回的劳动按等价交换原则,等于能够换回的他种劳动27小时。于是就有产品价值(15+6+6)等于产品真实价格(27)。
这一段,大家看是不是很眼熟?
是的,马氏剩余价值论就是在斯密的这段叙述的基础上建立的,不过对斯密的粗陋叙述,进行了修饰。比如,材料的价值不是后续劳动者生产出来的,而是“转移”到产品中去;工资要由工人再生产出来;不但工人要再生产出工资,还要生产出剩余价值(斯密所说的利润)。
所以说,剥削论的始作俑者,斯密是也,马氏拿过来修饰一下,就成了阶级斗争的经济理论基础。
再说土地。
斯密认为,土地所有者将本来归于所有的人共有的东西强占了,从而迫使劳动者欲使用土地就不得不向其缴纳地租,这是斯密的又一个“剥削论”。
有人认为,斯密还是多要素价值论,这个理解不对。
斯密是说过,人们的收入来源有三个,工资来源于劳动,利润来源于资本,地租来源于土地,但如果将此理解为:斯密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都创造了价值,就是张冠李戴了。斯密没这个意思。
另外,斯密是不是主张不等价交换?即生产一种产品的活劳动量不等于其换回的他种劳动量?斯密根本没有这个意思,根本就不同于配第。配第才是多要素价值论的等价交换论者。
斯密从来就是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论者,他在第五章到第六章,始终都是等劳动量交换原则。这个从他第四章末尾提出要寻找“决定交换价值的原则”的主张就看得出来,第五章确立的、并在第六章开始几段叙述的,是“野蛮社会”的等价交换,后面才是“分工社会”的等价交换,即:产品价值包括材料价值加工资价值加利润加地租=产品换回的劳动。
根据比较优势原理,交换是互利的,任何一个互利的交换比例下,两种物品的劳动是不等的;而这种不等并不妨碍互利。
所以,斯密的剥削论是站不住脚的。
顺便说一下,那个尾号0600的诡辩大师,声称自己是斯密的学生,但他根本就没看懂或故意不提斯密P43页第一段的内容,以显示他是斯密的高徒,某傻逼学派的掌门人,真是让人笑口常开,成了大众的开心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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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05:02:02
斯密生活的年代,是资本所有者地位上升、土地所有者(领主)地位下降的年代。
他批判领主自然就不遗余力,但他的理由站不住脚。领主的土地所有权,其要害在于是通过武力征服和权力对已自然形成的小土地所有者的剥夺,而不是对已经不存在的“共有”的侵占。
对于资本所有者,斯密怀有自相矛盾的情绪,一方面他认为投资者剥削了工人,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恶”,就像他在第二篇开始所说,分工社会里,在产品生产出来并出售之前,必须投资,以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装备和材料以及食品等生活资料,否则分工就不可能实现。斯密就这样痛并快乐着。甚至在第二篇的后几章,斯密接近了“真理”:资本的实质是劳动,投资就是向生产中投入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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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05:40:20
斯密举了个例子,说海滩的所有者向捡拾蛤蜊等海鲜的劳动者收取地租是纯粹地敲竹杠。
其实,斯密的劳动价值论,才造成这样一种印象。
是因为海滩私有,才造成了非所有者必须付费吗?
所有权,仅仅是非所有者付费使用资源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必条件。
在私有制发展初期,海滩并不全都是私有的,还有很多“公共海滩”。在此情形下,人们是有的选的,可以付费去私人海滩捡拾海货,也可以不付费去“公共海滩”去捡拾海货。那么,人总是这样,获得同样多的好处时,极力争取不费代价。初看起来,人们都回跑到“公共海滩”去,私人海滩门可罗雀。但这与实际情形相悖,人们大多情况下,还是去私人海滩捡拾海货。那就怪了,为啥这样?其实,当我们说去“公共海滩”不付费,意思仅仅局限在没有所有者收费而已。人们去“公共海滩”,其实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去“公共海滩”如果需要30元来回车费及时间损失,而去私人海滩只需付出10元租费且路费只需几毛钱,几分钟,这时候,私人海滩会门庭若市的。斯密的价值论,根本就解释不了这个现象。这个现象的解释就是价值域理论的一个特例,某种事物的所有者成本即便为零,只要其他人以其他方式获得该类事物的成本不为零,该事物就会有价值,即有购买力,即此例中,私人海滩有获得地租的能力。
在海滩都被私人占有的情形下,一样的。人们虽然没有了“公共海滩”,但存在着替代物:找一块远离海滩的内陆地块,挖池子或建水箱,抽取海水,播撒蛤蜊苗,投放食物,养殖它们。这时,遥远造成的路费,变成了养殖成本。当人们认为养殖成本太高,高于去私人海滩的租费和路费很多,那就去私人海滩呗。价值域原理依然在起作用。当然,若人们算起来向人工养殖者购买的代价小于自己去私人海滩捡拾的全部代价,那就购买而不去私人海滩了。
哪里那么多公共资源给大众使用,不付代价的好事是不存在的。
所以斯密的分析思路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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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09: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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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12:10:03
clm0600 发表于 2017-9-8 08:02
罗鸟人真是下了功夫了,码了这么多字,可惜还是不得要领啊。

剥削论是对社会财富分配现象的一个总结,根 ...
斯密说生产中投资者给予工人材料和生活资料,然后工人使用材料生产出了工资和利润。
材料价值不是工人再生产出来进入产品的,那么就意味着“转移”进产品了,这是马氏对斯密的第一个修饰。
投资者给予工人生活资料,并不是生活资料本身,而是能购买这些生活资料的工资,马氏在此基础上画蛇添足,弄个劳动力价值出来,但是,也还是符合斯密的意思的。这是第二个修饰。
斯密直接说工人生产出工资价值补偿了投资者支付的工资,还多生产了一个价值,就是利润。马氏嫌斯密太直白,用了个剩余价值的词代替。这是第三个修饰。
所以,斯密才是“剥削论”的始作俑者。
你丫一傻逼,口称斯密门徒,却说什么利息是不劳而获的,根本在阉割斯密。斯密说的是利润是不劳而获的,利息只是利润的转移。你个傻逼还自我感觉良好,企图只批马氏剩余价值论,不批斯密的“剥削论”,你那点智商,只能搞笑,搞你的傻逼学派去吧,徒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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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8 12:11:54
leijy 发表于 2017-9-8 09:51
对劳动价值论和斯密学说一窍不通的滥竽充数、信口雌黄!
喷粪的复读机,从来不敢脱稿说话。万不得已一说自话,就是不知所云。你这辈子在经济学学术上,就是一门外汉、小爬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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