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等量”,商品就“等价”交换,劳动是交换的尺度,交换者以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支付交换量的多少。“所以,在麻布的相对价值表现中,上衣只是对麻布这一种商品来说,具有等价形式或能直接交换的形式。”“构成一般价值形式的无数等式,使实现在麻布中的劳动,依次等于包含在其他商品中的每一种劳动,从而使织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一般表现形式。”
这里自然撇开非劳动产品,比如自然土地,人体器官等成为商品不包含劳动因素的情况,就说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情况。
一方面,从交换的内容看,交换者交换的是商品,而非劳动。马克思说“撇开使用价值(即交换物),商品只剩下劳动一个属性(关系)”。商品是交换的实际内容,撇开了内容,商品剩下的只有关系,即交换关系了。所以,马克思也不敢直接声称交换者在交换劳动,而只能称劳动是“表现形式”,即交换“反映”的或“表现”的是劳动关系。
既然劳动是在交换中反映或表现出来的关系,那么这种被反映或表现出来的关系就不是一种客观的具体行为,而是一种主观观念的抽象了。既然是主观观念,那就是各说各话,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所谓对错,或是或不是。你可以认为交换行为反映或表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他也可认为反映或表现的是交换者的偏好,也可以是西经意义上的效用、稀缺度和需求度、支付能力等。反映或表现的内容多了,怎么可能只是劳动一种关系呢?
另方面,提“表现形式”干什么?以什么作交换尺度与交换反映或表现什么,本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是两个不相干的内容。马克思宣称劳动是“表现形式”,实际是一种认识上的模糊,暗含着想用结果来论证原因,表现出论证方式的不当。
从逻辑上讲也是这样,劳动时间是具体的,劳动关系是抽象的,就算劳动决定交换,那也是具体的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尺度。关系是不能作为实际操作的交换尺度的,所以马克思只能用劳动时间具体化,形成劳动的劳动量。那么交换是否依据劳动时间做交换尺度,或交换行为是否对比劳动量进行交换呢?如下事实证明不是:
一、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量,时间单位是“时分秒”,现实中交换的货币媒介没有使用时间单位,而是使用货币单位“元角分”。事实胜于雄辩,现实没有,错误的一定是理论。
二、如果交换者觉得无用,交换物包含的劳动量再多,交换者也不会以最少的交换物来交换。反之,如果交换者认为极其有用,那么交换物包含的劳动量再少,交换者也会出天价或支付最多的交换物来交换。
三、交换物充裕,超过需求量,交换一方为使交换物不成为无效的交换物而降低要求,也不考虑劳动因素,不会再提之前交换方式的什么“等量”不“等量”。
以上至少三个事实证明,交换与劳动、劳动时间或劳动量无关。
劳动价值论也许辩解说,商品包含劳动是一回事,交换是否表现与劳动量一致是另回事。这当然可以这么说,但人们同样也可以说,商品包含劳动是一回事,交换者是否按劳动因素交换则是另回事。
可见,两者都是说法,但通过以上分析,前者不过是劳动价值论一种与事实不符的信念,后者才贴近事实。
一方面,从交换的内容看,交换者交换的是商品,而非劳动。马克思说“撇开使用价值(即交换物),商品只剩下劳动一个属性(关系)”。商品是交换的实际内容,撇开了内容,商品剩下的只有关系,即交换关系了。所以,马克思也不敢直接声称交换者在交换劳动,而只能称劳动是“表现形式”,即交换“反映”的或“表现”的是劳动关系。
he_zr 发表于 2012-10-21 22:30
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
消失了,“劳动产品”属性还存在吗?
一、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量,时间单位是“时分秒”,现实中交换的货币媒介没有使用时间单位,而是使用货币单位“元角分”。事实胜于雄辩,现实没有,错误的一定是理论。
二、如果交换者觉得无用,交换物包含的劳动量再多,交换者也不会以最少的交换物来交换。反之,如果交换者认为极其有用,那么交换物包含的劳动量再少,交换者也会出天价或支付最多的交换物来交换。
三、交换物充裕,超过需求量,交换一方为使交换物不成为无效的交换物而降低要求,也不考虑劳动因素,不会再提之前交换方式的什么“等量”不“等量”。
商品包含劳动是一回事,交换者是否按劳动因素交换则是另回事。
我们反证,如果货币不代表劳动产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那么如何说明占地5平米的家具和占地面积不到1/5平米的一台电脑的价格是恰好相等的?
这恰恰证明了马克思关于价值转化为价格过程中,价格不断背离价值本身但又不断向价值回归运动是政治经济学的客观真理性。
边际效用递减说明了空气这样数量相对需求来说比黄金大很多,从而导致没有价格或用斯密的话来说“交换价值很小”。边际效用论没有办法说明,为什么在其它条件下相等,有人以乡间空气更好为由选择乡下居住,但有人喜欢居住城中?边际效用论也不能说明某些特殊的商品为什么边际效用不是递减而是递增。换句话说,边际效用可以递减,也可以递增,不属于规律范畴。
马克思从来没有在任何著作中表达过盖凡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必然进入交换。如果连交换都不存在,谈何等量。你自己的“常识”假想了劳动产品必定进入交换,并且已经完成交换,然后反过来推翻交换的可能前提,这和预设一个考分上限,然后要求学生能考出超过考分上限的分数一样滑稽可笑。
正确的命题,但在你那里从来没有正确的理解。否则你只要按照你的常识进行理解,一展开分析这个命题,你就漏洞百出了。
劳动量以劳动时间计量,时间单位是“时分秒”,现实中交换的货币媒介没有使用时间单位,而是使用货币单位“元角分”。事实胜于雄辩,现实没有,错误的一定是理论。
he_zr 发表于 2012-10-24 23:45
也没有谁要求马克思所论述的劳动产品就“必然进入交换”。恰恰相反,是马克思自己觉得劳动不与交换联系解释不了现实问题,所以才提出所谓“社会必要”的说法,显现内心的矛盾重重。
这一点我倒是乐于承认。
某官僚挪用公款给儿子的女友开生日聚会时的大肆采购并不需要考虑自己需要为此付出多少劳动,也不需要考虑购买来的奢侈品需要耗费多少劳动,他所需要考虑的就是自己的“需要”。不过,经济学对此无法总结出任何规律,假如你对此有研究的话,不妨著书立说。
你来说明一下?或者你见过别人这样说的可以转述否?
又开始冒傻气了。
是啊,马克思真是无能啊,劳动不与交换相联系就解释不了现实,你的经济学里不需要劳动只需要交换,或者有劳动也不需要与交换相联系,或者没有劳动只有交换。
我倒是很想了解你的经济学里产品都是怎样来的,如何衡量产品的耗费。
真希望你的经济学里没有矛盾,让我们看看你的经济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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