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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4
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劳动一直作为人类赖以谋生,满足自身需求的手段。从传说中原始社会的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再到奴隶制下劳动者处于被奴役状态,演变为封建制下对领主的依附,无疑市场体制下的经济雇佣依附,劳动者人身自由以及权利是最大的。
在封建制早期,农民依附于地主,实物缴租,还有担负劳役、力役、徭役,地主甚至对农民的生杀都有审判权。后期劳、力、瑶役全部货币化,实物地租与税额也基本货币化。
货币与市场交换都已具备,为什么资本主义没有出现?马克思说,还要具备雇佣关系的生产出现。可是中国宋代已有大规模雇佣生产,但并未出现工业革命,反而灭于蒙古人手中。
马克思一再将价值形容为”凝结…商品…无差别劳动”,”物化””异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外乎在说,抽象劳动充当货币这个价值手段.流通煤介的角色下,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具体劳动实际上是同人本身一体的,无法交换的;交换的只能是劳动的所有权(个人权利的一部分),所以马克思”物化”“异化”来表述劳动与人的抽象,实际上是工人舍弃了部分人权,将其租于资本家。抽象劳动,实际上是对劳动本身及其成果的所有权。
再说,地租的产生是自然条件对人类生产的限制,随着市场交换而出现的,这应该是封建制崩溃的前夜。付出同样劳动(或成本)A地亩产300斤玉米,B地亩产800斤。在800斤B地亩产量能满足这一区域食物的正常年份,A地会被荒弃;如果发生人囗剧增(外来),B地就无法满足食物供应,类似于A这样的低产地会被开发,直至平衡。这样最差的A地,与最隹B地间会出现一个价差,玉米的价格实质上是由生产条件最差A地决定的,而B地会有大量超额收益。这个收益就是地租,当然由土地所有者无偿地占有了。由此可见,地租也是一种所有权收益,但是不需花费劳动。
再来剩余价值与地租的不同。地租是靠天吃饭,生产条件不可复制,无法产生大量的交换价值(俗称劳动货币),其是吸血性的,其它行业效率提高越快,其租值越高。而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显然在生产条件受限制的地租行业无法产生。它只能存在于工业品生产领域,生产条件可以复制,日以继夜加班,不断改善生产技术,以提高绝对.相对剩余价值,积累大量的对物品的所有权~(劳动)货币,他可以买下国王的城堡,领主的勋位,地主的农民,乃至整个国家。可以显见,当时资本家的崩发还是划时代的。用马克思的讽刺来说:资本家的生产活动,将贵族.老爷的田园风光以及旧道德全部扫进了垃圾堆,只剩下念念不忘祖宗好年的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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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09:37:50
在此,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建立的条件与工业密切相关,再往上溯源那即是突破时空限制的科学技术进步。资本家积累了大量货币,这种可交易的所有权凭证,其实是种权利,不具强制性。强制性权力来源于国家.统治阶级乃至的法律.意识形态等等,但必须要有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作后盾。封建主不接受资本家的赎买权力怎么办?哪只争GM了。最后,再说说金融与垄断资本主义,实际上这是种退化,严重违背自由竞争.自由流动的内在要求。实质上,是种租值体系,压制能积累大量货币的新兴资本家出现的体制,是竞争成功者对后续挑战者的压制。这种体系实际上,相当于新时代的地主领主,依据自身实力,占据稀缺资源,收取高额租值,是不是越看越熟悉?
突然想起日本人过劳死与技术突破的六.七年代,积累了大量资本,甚至东京的房价总和甚至可以买下美国。可是八十年代的一纸”广场协议”,日本进入了二十余年的通缩。积累的资本毕竞不是真实的劳动,而是所有权凭证,这种虚拟的凭证是可以缩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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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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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1:11:53
clm0600 发表于 2013-3-24 11:04
可是中国宋代已有大规模雇佣生产,但并未出现工业革命,反而灭于蒙古人手中。
---------
宋朝的经济世界第 ...
手工业与工业还是不尽相同的 。宋代经济第一,也是不确定的。宋亡于蒙古原因多样,经济力量未转化为军事实力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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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11:46:45
clm0600 发表于 2013-3-24 11:30
手工业与工业还是不尽相同的 。
-------------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没有不同,工农商之间都没有区别。
经济角度,还是有区别的,农工商一个比另一个受条件限制小。至于宋朝无马,王安石推行保马法,这只是兵败的一方面,另一面”三冗二积”不是那么容易洗白的,庞大的兵员及军费开支,弱小的战果,不是一句无马,能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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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23:02:12
楼主基本都是用马的观点来阐述人类社会和社会活动。

首先关于“原始社会”。人类原始时期跟动物没多少区别,基本都是以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成为群体共同生活,即形成部落,而且活动范围又小,不同的部落之间接触甚少,基本没有什么联系。因此,人类早期既不存在什么“社会”,也不存在什么“共同劳动共同占有”,都是血缘关系的群体各自为阵,互不相干而已。之后,不同的部落之间开始相互接触,发生关系,建立起一种共同生活习俗,培养出相同的文化和语言文字,人类社会才可以说是正式诞生。

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人类经历两次文明过程。第一过程是人与动物在生活方式上的分化,即人不再跟动物那样饮血茹毛,会制造劳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第二过程则是建立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普遍遵从的行为原则,也是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进化。

人类社会的诞生便产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就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同时也决定着人与物的关系。从历史看,人类社会只存在两种性质的社会,即君主社会和民主社会。

君王都是通过暴力征服其他部落建立起王国的,王国里君王是统治者,其他臣民都是奴隶或被统治者,社会关系表现为不平等的人际关系,社会性质也是不平等的君主社会。因此,君主社会的人与物关系则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社会一切人财物均为君王一人所有,其余臣民自身都是君王的财产,更没有拥有财产的权利,只存在被赐予财物。因此,人类拥有财产或生产资料必须是发生在民主社会,国民自身成为主人或自由民,否则根本谈不上拥有财产或生产资料的资格。在西欧,人类社会的自由民出现很早,君王的权力很有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混杂着君主与民主各种情况,所以私产、交换和市场等普遍存在。

用人与人关系的“两分法”来划分社会才是科学的方法,相比之下马克思的“五分法”就显得不伦不类。因此人类社会的“两分法”比马的“五分法”更切合实际,因而更科学的解释社会。

其次关于雇佣。雇佣是人与人之间双方关系平等的产物,也就是自由民之间才存在雇佣关系,君王与臣民之间,绑匪与人质之间只存在服从关系,从来不存在雇佣关系的。

关于所有权。所有权就是人对财物占有的权利,这本来就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秉承和奉行的行为原则,不仅仅是针对劳动和劳动成果,而是一切有用之物。所以,对劳动和劳动成果再论所有权,实际上是对不言而喻的事再来多此一举。

关于地租。只要存在租赁关系,那么土地承租人就向土地出租人支付一定的报酬,这个报酬就是土地租赁的地租,这是地租最基本的含义。至于“级差地租”,这只表示不同地块地租的等级不同,多少不同而已,定量关系根本不是定性关系。至于土地出租人的土地是怎么来的,是“无偿占有”还是“劳动占有”,要看具体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农业资本和工业资本增值结果。农业增值缓慢,而工业增值迅速,这只表现为两种行业的财富变化快慢而已。至于“积累大量的对物品的所有权~(劳动)货币,他可以买下国王的城堡,领主的勋位,地主的农民,乃至整个国家”,这好哇!这有什么不好?当他买下整个国家时,国民岂不统统富裕起来?因此,马克思应该给资本颁发勋章,而不该对资本搞什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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